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4-26

4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云带领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乌龙街道七步场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运行管理情况、龙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我区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行、经营模式、发展现状等,并就我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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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对全区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推进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要加强统筹协调。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对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职责任务,强化行业指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补齐短板、形成合力,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完善保障机制。坚持用法治手段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养老服务网点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让老年人切实享受到社会服务保障和社会优待的便利。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呈贡实际,加强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扎实做好宣传工作,推动《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公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要创新服务模式。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筑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多主体参与、多模式供给、多层次覆盖的养老服务保障格局。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综合监督,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