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09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开展工作评议。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安排的重点工作,以及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事业改善等领域重点工作,对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议。通过评议,强化对区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地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切实解决一批事关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推动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为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 “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完成斗南人行天桥建设,彩云中路与东门坡交叉口改造。
(二)完成4个社区15公里自来水供水管网建设。
(三)启动龙斗一号二期江尾社区安置房建设。
(四)完成星浦社区和惠景园集贸市场建设。
(五)洛龙学校、斗南中心幼儿园和沐春园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
(六)实施“三名”工程,引进、培育5所名校,引进、培养10位名师、5位名校长。
(七)完成22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八)新建健身路径14条,完成万溪冲骑行道、健身步道建设。
(九)提供有效就业岗位不少于1500个,新增城镇就业不少于250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4000人。
(十)新建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三、组织领导
工作评议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为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评议调查组:
组 长:马宏途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莲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旭海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明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高艳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 能 调研员
赵 芳 调研员
成 员:张宝珍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 顺 区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高 璋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劲松 区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耀武 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龙星星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凯 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勇 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为方便深入调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切实做好评议的基础工作,调查组共分为三个调查小组:
(一) 第一调查小组:
组 长:杨莲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郭 能 调研员
成 员:李劲松 区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宝珍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 凯 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段成良 乌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红芳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罗丽华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李学文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职 责:负责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第(四)—(十)项内容的调研调查;负责在各调查小组开展评议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撰写《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二)第二调查小组:
组 长:杨旭海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高艳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耀武 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高 璋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 杰 洛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龙星星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晓艳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子千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职 责:负责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第(二)项内容的调研调查以及第(二)项内容的调查报告的撰写。
(三)第三调查小组:
组 长:张明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 芳 调研员
成 员:李 顺 区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 勇 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春俊 斗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桂萍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静丽 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继坤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李 猛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职 责:负责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第(一)、(三)项内容的调研调查以及第(一)、(三)项内容的调查报告的撰写。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9月15日—10月31日)
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报主任会议审定。
2.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做好迎评准备。
3.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区人大网站上公布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设立电子邮箱征集意见,并将征集的意见建议向调查组反馈。
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撰写《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调查组初审。
(二)调查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15日)
1.各调查小组到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评议调研调查。
2.调查组在开展评议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撰写《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3.调查组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调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3至5名重点评议发言人。
4.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通知重点评议发言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评议阶段(2019年11月20日—11月30日)
1.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2.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会议;
3.重点评议发言人作评议发言;
4.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宣布测评结果;
5.区人民政府负责人表态发言;
6.通过评议意见。
五、结果运用
(一)调查组根据测评结果和审议等情况整理评议意见,书面送交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区人民政府应当在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评议意见落实情况。
(三)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的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及上级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议调查要广泛深入,调查报告要切合实际,充分肯定成绩,中肯指出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被评部门改进工作。
(二)评议工作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搞好调查和评议工作。评议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区委的各项具体要求,正风肃纪,确保评议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被评单位应当端正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对待评议,自觉接受评议,扎实开展整改,确保评议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