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1
呈人办发〔2018〕72号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经呈贡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按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抄 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人社局
区卫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市运管局呈贡分局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发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开展工作评议。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二届六次、七次全会安排的重点工作,以及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于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议。通过评议,强化对区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地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推动现代科教创新新城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为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 “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加快城市干线道路建设,着力打通一批“断头路”,年内完成61号、67号等10条7.27公里道路建设,尽快启动古滇路等19条共13.89公里道路建设,实施锦绣大街昆玉高速立交节点、金桂街改造项目,加快完善东西贯通、南北连通的道路交通体系。
(二)适时调整优化公交线路覆盖范围,新增公共自行车站点56个,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完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
(三)全面开展淹积水隐患点排查整治,建设雨污管网10公里,完成200公里管网清淤工作,防范城市内涝风险。
(四)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续建、新建公厕24个。
(五)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有效就业岗位不少于2000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不少于140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3800人,新增转移就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少于1000人。
(六)加快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三名工程”,培养引进名师23人、名校长5人、名校5所。
(七)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呈贡一中改扩建一期等5个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洛龙学校等5个项目。
(八)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成区文体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建设。
(九)完成区妇幼保健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十)设立7个“微派出所”,实现户籍、交管、报警、求助等一体化便民服务。
三、组织领导
工作评议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为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评议调查组:
组 长:马宏途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杨莲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旭海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明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高艳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 能 调研员
赵 芳 调研员
成 员:王耀武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李 顺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
李劲松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
李 猛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
龙星星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委主任
高 璋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员主任
罗丽华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委主任
为方便深入调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切实做好评议的基础工作,调查组共分为四个调查小组:
(一) 第一调查小组:
组 长:杨莲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郭 能 调研员
成 员:李劲松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
罗丽华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
彭文盛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雨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红芳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
李学文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原主任
何有聪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原主任
屈敬兰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内容中:第(六)、(七)、(八)、(九)项内容的调研调查;负责在各调查小组开展评议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撰写《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二) 第二调查小组:
组 长:杨旭海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龙星星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委主任
高 璋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郭 林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乌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宝珍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
李静丽 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委副主任
职 责:负责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内容中:第(五)项内容的调研调查以及第(五)项内容的调查报告的撰写。
(三) 第三调查小组:
组 长:张明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 芳 调研员
成 员:李 顺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
李 猛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
赵云杰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斗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桂萍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郭继坤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
王羽华 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副主任
郭莲芝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内容中:第(一)、(二)、(四)、(十)项内容的调研调查以及第(一)、(二)、(四)、(十)项内容的调查报告的撰写。
(四) 第四调查小组:
组 长:高艳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耀武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杨继康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龙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束艺博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蒋德盛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郑婉莹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内容中:第(三)项内容的调研调查以及第(三)项内容的调查报告的撰写。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20-12月5日)
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报主任会议审定。
2.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做好迎评准备。
3.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区人大网站上公布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设立电子邮箱征集意见,并将征集的意见建议向调查组反馈。
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撰写《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于12月5日前送调查组初审。
(二)调查阶段(2018年12月6日-12月20日)
1.各调查小组到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评议调研调查。
2.调查组召开区政府,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市运管局呈贡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3.调查组在开展评议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撰写《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呈贡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4.调查组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调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3至5名重点评议发言人。
5.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通知重点评议发言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评议阶段(2018年12月21日-12月31日)
1.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2.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会议;
3.重点评议发言人作评议发言;
4.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宣布测评结果;
5.区人民政府负责人表态发言;
6.通过评议意见。
五、结果运用
(一)调查组根据测评结果和审议等情况整理评议意见,书面送交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区人民政府应当在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评议意见落实情况。
(三)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的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及其上级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议调查要广泛深入,调查报告要切合实际,充分肯定成绩,中肯指出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被评部门改进工作。
(二)评议工作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搞好调查和评议工作。评议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区委的各项具体要求,正风肃纪,确保评议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被评单位应当端正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对待评议,自觉接受评议,扎实开展整改,确保评议取得实效。
征集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意见建议说明:
电子邮箱:cgqrd@sina.com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24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