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3
2018年3月22日,在呈贡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根据1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就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不力提出的质询案依法及时启动质询工作,针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不力开展质询,这是呈贡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首次质询。
质询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工作不满意后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由于质询这一监督方式刚性较强,此前在我区人大监督工作中尚未开展运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然而,昆明市引以为傲的良好生态、纯净空气,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未能进前10名,由2016年的第9位下降至第12位。根据昆明市有关部门对我市空气质量的现状、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的调查分析显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排名下降最主要的两项指标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NO2,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主要产生来源为扬尘,在昆明市主城区空气污染物中的贡献率达到了24.18%,相较于2016年上升了2.2%,年均浓度呈上升趋势。而与此同时,呈贡区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相较于2016年的99.7%也有所下降,轻度污染天数从2016年1天增加至4天。其中,影响呈贡区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两项指标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O3。呈贡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及区委的安排部署,决定启用质询的方式开展此次监督。本次质询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我区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监督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采取相应行动,并作出承诺答复,促使被质询机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解决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等问题,打赢呈贡区蓝天保卫战。
质询前,区人大研究制订了质询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我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根据质询问题和内容提出受质询的政府部门建议,为组成人员撰写质询案提供参考。
质询会上,质询案领衔人李猛代表11名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宣读了质询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跃云及其他全体班子成员到会作出答复。5名委员针对区住建局如何做好“六个百分之百”、“八个必须”工地扬尘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等6个问题向区住建局展开质询。90分钟的质询中,没有客套与走过场,委员质询开门见山,直指问题要害:“对于法律所赋予你们的职权是否充分行使到位?是不是存在不敢碰硬,执法不严等问题?呈贡现有工地66个,105个标段,而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和PM10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只有36家,剩余建筑工地为什么没有安装?什么时候安装完成?……”区住建局对委员提出的质询做了一一答复,对标准化管理执行不严、只重视质量安全忽略扬尘污染、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治理推进缓慢、队伍配置不足、客观原因制约等问题如实作了反省和剖析,并就如何在短时期内整改到位明确了具体措施,对做好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当场做了表态和承诺。
质询结束后,工作人员向11名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放满意度测评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在11份测评表中,满意1份,基本满意9份,不满意1份,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作的《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的质询案》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将给区住建局3个月时间限期整改,届时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不断跟进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监督。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宏途就本次质询做了总结并讲话,他指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次质询开展得很好,基本实现了预期目的。此次质询问得清楚,答得明白,区住建局在根据合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作出的表态发言中,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提出质询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感到十分欣慰。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保护空气环境质量。针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管理要求,不松劲,不懈怠,举全区之力,抑制扬尘污染,保证空气质量。二是要正视存在问题,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希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借本次质询为契机,进一步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不满足于口头说说,纸上写写,要一一对应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希望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把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项目,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效。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合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不是单独某一个部门的事情,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借此反省,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是否都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区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的要求建立起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短期有具体的工作计划,长期有可行的防治规划,并不断完善防治监督机制,合力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心协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今年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明显降低,各项空气指标明显改善,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让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除受质询机关班子全体成员到会答复外,区政府副区长张建文、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云,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城改局、区交运局、市国土局呈贡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分管领导,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和龙城、斗南、吴家营、乌龙、洛龙、雨花六个街道办事处主任到会列席。
(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郑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