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 第三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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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呈贡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几个建议名单(草案)》《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决定, 2017年2月21日至25日召开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草案)为:听取和审议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呈贡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呈贡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审查和批准呈贡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呈贡区2016年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预算报告,审查和批准呈贡区2017年地方预算;选举新一届区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将选举出参加昆明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鸿为报告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报告人。

会议任命贾永强为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鸿主持。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马宏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县级领导郭能,区人民法院院长王锋,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五名区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