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昆明市呈贡区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5-12-14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昆明市呈贡区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5年9月24日昆明市呈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昆明市呈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俊民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呈贡区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何有聪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初审报告。经审查,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决定批准昆明市呈贡区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并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