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14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呈贡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7月29日昆明市呈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呈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徐贵明作的《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呈贡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何有聪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初审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在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圆满完成了调整预算后的收支目标。
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规范、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
会议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区人民政府:
1、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国有资金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纳入预算管理。
4、严格执行《昆明市呈贡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严肃查处违反《昆明市呈贡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行为,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依法有序进行。
5、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强化对审计决定、审计建议执行的跟踪检查,确保审计决定、审计建议按时限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