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严英等六位同志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1-16

(2015年9月24日昆明市呈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珉语的提请,经表决,任命:

严 英同志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柯同志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坤骏同志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跃雄同志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 璠同志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娅莉同志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